材質: 塑合板胡桃木貼皮+活動滑輪
尺寸: W30 x D38.5 x H60 cm
顏色: 以實物為準
組裝方式: DIY商品,圖片為組裝後之成品
◆ 獨特二抽設計,下抽內移動棚板可隨意將商品作完美分類收納,拿取更方便。
◆ 黑色質感鋁手把與鋼製滑軌,開啟/關閉更便利。
◆ 底部4個滑輪設計,兩個有剎車裝置,輕踩即可固定。
◆ 板件表面獨特的胡桃木色浮雕木紋設計,美觀又大方。
◆ 與櫃體同色的美背處理,美觀又好整理,辦公最佳幫手。
◆ 可搭配書桌置於桌下當活動櫃/公文櫃,辦公最佳首選。
--------------------------------- 注意事項/Precautions ----------------------------------
Tasteful特斯屋品味創意家保留取消內容錯誤之訂單與不出貨的權利。如收到有瑕疵之商品
請務必在七日內告知我們。
配送區域限制:
◇ 本賣場配送僅限台灣本島地區,偏遠地區與離島需自行加費,店長確認訂單後會在通知您。
(偏遠地區之認定由本公司物流核定,詳下)
◇ 加價運送服務為單趟運費,若有退換之情形,加購運費恕無法退還。
◇ 如下表,未列入但實因特殊地形、偏遠鄉鎮或區域環境限制無法配送時,本公司保有出貨與否權利。
貨物配送:
▲ 週六、日、國定假日不配送、無夜配、無指定時間之服務。
▲ 目前貨物皆無搬上樓/下樓服務(僅配送至地址一樓),僅能備註請司機大哥是否能協助上樓/下樓。
退/換貨:
● 收到貨後請先對照說明書上檢查商品是否到貨瑕疵,零件完整,無誤後再行組裝。
● 若商品為DIY組裝,除新品瑕疵情形外,經拆封組裝即無法退換,敬請見諒。
● 若有商品不符或短缺,請您務必儘速於三天內(例假日除外)與本公司人員聯絡,以保障您的權益。
● 若商品已配送,途中無故退貨者,須酌收部分運費,請見諒。
● 商品包裝為退換貨之憑證,請您在七天鑑賞期內,妥善保管勿毀損。
● 出貨前皆會檢查商品,如收到有問題請務必在鑑賞期內反應,逾期恕不受理。
● 再次溫馨提醒,鑑賞期非試用期,為維護消費權益,請您確認購買後再使用!
▲ 商品顏色會因網頁呈現及拍攝環境產生色差,圖片僅供參考,實際商品依供貨樣式為準。
▲ 商品售出如經拆封使用、或拆解以致缺乏完整性及失去再販售之價值時,本店鋪將向您酌收回復原
狀之費用,或依商品之保存狀況按比例向您請求商品之價額。
▲ 商品搭配情境圖時,不包含拍攝內容物或周邊擺設物,僅限於文案指定之銷售商(贈)品。
▲ 購買前請先量測使用區域尺寸,確定無誤再購買以免造成尺寸不合之狀況,敬請謹慎選購。
退換貨須知: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請您注意下列退換貨資訊:
一、依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本店對
於下列商品,恕不提供消費者保護法七天猶豫期之適用:
(一) 商品有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性質。因其本身容易快速變質腐壞,保存期
限少於七日,或雖較七日稍長,惟解約時即將逾期,均不適宜退還後再出售。
(二) 依您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商品。因您有充裕的資料與時間選擇是否進行本次交易。
(三) 報紙、期刊或雜誌。因此類出版品具有時效性。
(四) 經您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您事先同意始提供。
(六)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七)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如:機票等。
(八) 依消保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經主管機關已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之商品或服
務。如:藝文展演票券、旅遊住宿票券等。
二、如非前條所列商品,則本店提供所有消費者收受商品後七天猶豫期之權利。自您收訖商品後起算七天內,如您不願買受所收受之商品,請您退回商品並以書面或E-mail通知本店鋪,本店鋪將立即為
您處理退貨事宜。
三、在您收到貨品後,請儘速確認您所訂購的商品,如有可歸責於本店舖之因素致商品損毀、刮傷、或
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的情形,請您儘速通知本店鋪客服人員,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
鑑定,並儘速為您更換新品。
四、如您需辦理退換貨時,請E-mail或來電至本店鋪,並提供以下資訊:
(1) 訂單號碼
(2) 姓名及聯絡電話,以及E-mail地址
(3) 退、換貨原因(非必填)
五、當您欲退貨時,依民法規定,您與本店鋪應互負交易解除回復原狀之責,因此:
(1) 請您維持商品之全新狀態,並請確保主要商品、使用手冊、註冊回函、週邊零件、發票、相關配件
等均無任何遺漏,連同原來的包裝一併退回,以便本店鋪為您處理退款事宜。
(2) 若商品發生因不當使用、拆卸或逾越檢視商品之必要等非可歸責於本店鋪之因素所致損毀、磨損、
刮傷、髒污、包裝破損不完整之情況,導致無法完整退回本店鋪時,本店鋪將向您酌收回復原狀之
費用,或依商品之保存狀況按比例向您請求商品之價額。
尺寸: W30 x D38.5 x H60 cm
顏色: 以實物為準
組裝方式: DIY商品,圖片為組裝後之成品
◆ 獨特二抽設計,下抽內移動棚板可隨意將商品作完美分類收納,拿取更方便。
◆ 黑色質感鋁手把與鋼製滑軌,開啟/關閉更便利。
◆ 底部4個滑輪設計,兩個有剎車裝置,輕踩即可固定。
◆ 板件表面獨特的胡桃木色浮雕木紋設計,美觀又大方。
◆ 與櫃體同色的美背處理,美觀又好整理,辦公最佳幫手。
◆ 可搭配書桌置於桌下當活動櫃/公文櫃,辦公最佳首選。
--------------------------------- 注意事項/Precautions ----------------------------------
Tasteful特斯屋品味創意家保留取消內容錯誤之訂單與不出貨的權利。如收到有瑕疵之商品
請務必在七日內告知我們。
配送區域限制:
◇ 本賣場配送僅限台灣本島地區,偏遠地區與離島需自行加費,店長確認訂單後會在通知您。
(偏遠地區之認定由本公司物流核定,詳下)
◇ 加價運送服務為單趟運費,若有退換之情形,加購運費恕無法退還。
◇ 如下表,未列入但實因特殊地形、偏遠鄉鎮或區域環境限制無法配送時,本公司保有出貨與否權利。
貨物配送:
▲ 週六、日、國定假日不配送、無夜配、無指定時間之服務。
▲ 目前貨物皆無搬上樓/下樓服務(僅配送至地址一樓),僅能備註請司機大哥是否能協助上樓/下樓。
退/換貨:
● 收到貨後請先對照說明書上檢查商品是否到貨瑕疵,零件完整,無誤後再行組裝。
● 若商品為DIY組裝,除新品瑕疵情形外,經拆封組裝即無法退換,敬請見諒。
● 若有商品不符或短缺,請您務必儘速於三天內(例假日除外)與本公司人員聯絡,以保障您的權益。
● 若商品已配送,途中無故退貨者,須酌收部分運費,請見諒。
● 商品包裝為退換貨之憑證,請您在七天鑑賞期內,妥善保管勿毀損。
● 出貨前皆會檢查商品,如收到有問題請務必在鑑賞期內反應,逾期恕不受理。
● 再次溫馨提醒,鑑賞期非試用期,為維護消費權益,請您確認購買後再使用!
▲ 商品顏色會因網頁呈現及拍攝環境產生色差,圖片僅供參考,實際商品依供貨樣式為準。
▲ 商品售出如經拆封使用、或拆解以致缺乏完整性及失去再販售之價值時,本店鋪將向您酌收回復原
狀之費用,或依商品之保存狀況按比例向您請求商品之價額。
▲ 商品搭配情境圖時,不包含拍攝內容物或周邊擺設物,僅限於文案指定之銷售商(贈)品。
▲ 購買前請先量測使用區域尺寸,確定無誤再購買以免造成尺寸不合之狀況,敬請謹慎選購。
退換貨須知: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請您注意下列退換貨資訊:
一、依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本店對
於下列商品,恕不提供消費者保護法七天猶豫期之適用:
(一) 商品有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性質。因其本身容易快速變質腐壞,保存期
限少於七日,或雖較七日稍長,惟解約時即將逾期,均不適宜退還後再出售。
(二) 依您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商品。因您有充裕的資料與時間選擇是否進行本次交易。
(三) 報紙、期刊或雜誌。因此類出版品具有時效性。
(四) 經您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您事先同意始提供。
(六)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七)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如:機票等。
(八) 依消保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經主管機關已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之商品或服
務。如:藝文展演票券、旅遊住宿票券等。
二、如非前條所列商品,則本店提供所有消費者收受商品後七天猶豫期之權利。自您收訖商品後起算七天內,如您不願買受所收受之商品,請您退回商品並以書面或E-mail通知本店鋪,本店鋪將立即為
您處理退貨事宜。
三、在您收到貨品後,請儘速確認您所訂購的商品,如有可歸責於本店舖之因素致商品損毀、刮傷、或
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的情形,請您儘速通知本店鋪客服人員,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
鑑定,並儘速為您更換新品。
四、如您需辦理退換貨時,請E-mail或來電至本店鋪,並提供以下資訊:
(1) 訂單號碼
(2) 姓名及聯絡電話,以及E-mail地址
(3) 退、換貨原因(非必填)
五、當您欲退貨時,依民法規定,您與本店鋪應互負交易解除回復原狀之責,因此:
(1) 請您維持商品之全新狀態,並請確保主要商品、使用手冊、註冊回函、週邊零件、發票、相關配件
等均無任何遺漏,連同原來的包裝一併退回,以便本店鋪為您處理退款事宜。
(2) 若商品發生因不當使用、拆卸或逾越檢視商品之必要等非可歸責於本店鋪之因素所致損毀、磨損、
刮傷、髒污、包裝破損不完整之情況,導致無法完整退回本店鋪時,本店鋪將向您酌收回復原狀之
費用,或依商品之保存狀況按比例向您請求商品之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