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用綜合完整型營養粉
成份:
檸檬酸鈣、氯化膽鹼、膠原蛋白、鹽酸L-二胺基己酸(L-離胺酸)、綜合維生素礦物質、酵母綜合維生素
(含綜合維生素B群: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維生素B12、菸鹼胺、葉酸、泛酸、生物素)、
牛磺酸、啤酒酵母、氧化鎂、海水濃縮礦物質、綜合蔬果萃取、褐藻粉、碘化鉀、葉酸
每一份量 1.5公克
本包裝約含80份
每份包含以下營養成分
熱量 Kcal1.80
蛋白質 (g)0.45 維生素A (RE)48.83
脂肪 (g)0.00 維生素D3 (μg)0.37
碳水化合物 (g)0.00 維生素E (mg)0.74
鈣 (mg)110.42 維生素B1(mg)0.08
磷 (mg)8.99 維生素B2 (mg)0.10
鎂 (mg)15.41 菸鹼酸 (mg)1.22
鈉 (mg)0.31 泛酸 (mg)0.33
鉀 (mg)0.02 維生素B6 (mg)0.12
氯 (mg)45.38 葉酸 (μg)34.91
鐵 (mg)0.98 維生素B12 (μg)0.16
銅 (mg)0.15 生物素 (μg)2.03
鋅 (mg)1.06 膽鹼 (mg)133.20
錳(mg)0.28 牛磺酸 (g)0.02
碘 (μg)79.28 離胺酸 (g)0.17
產地:台灣
※政策宣導
(一)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將課以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二)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三)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3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因「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之規定,不得網上公告 預防/治療疾病或促進/調節生理機能之標示
詳細功效可自行參考外包裝標示或商品官方網站之說明
成份:
檸檬酸鈣、氯化膽鹼、膠原蛋白、鹽酸L-二胺基己酸(L-離胺酸)、綜合維生素礦物質、酵母綜合維生素
(含綜合維生素B群: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維生素B12、菸鹼胺、葉酸、泛酸、生物素)、
牛磺酸、啤酒酵母、氧化鎂、海水濃縮礦物質、綜合蔬果萃取、褐藻粉、碘化鉀、葉酸
每一份量 1.5公克
本包裝約含80份
每份包含以下營養成分
熱量 Kcal1.80
蛋白質 (g)0.45 維生素A (RE)48.83
脂肪 (g)0.00 維生素D3 (μg)0.37
碳水化合物 (g)0.00 維生素E (mg)0.74
鈣 (mg)110.42 維生素B1(mg)0.08
磷 (mg)8.99 維生素B2 (mg)0.10
鎂 (mg)15.41 菸鹼酸 (mg)1.22
鈉 (mg)0.31 泛酸 (mg)0.33
鉀 (mg)0.02 維生素B6 (mg)0.12
氯 (mg)45.38 葉酸 (μg)34.91
鐵 (mg)0.98 維生素B12 (μg)0.16
銅 (mg)0.15 生物素 (μg)2.03
鋅 (mg)1.06 膽鹼 (mg)133.20
錳(mg)0.28 牛磺酸 (g)0.02
碘 (μg)79.28 離胺酸 (g)0.17
產地:台灣
※政策宣導
(一)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將課以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二)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三)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3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因「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之規定,不得網上公告 預防/治療疾病或促進/調節生理機能之標示
詳細功效可自行參考外包裝標示或商品官方網站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