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揚鮮物】中秋BBQ烤肉箱 精緻小資組(2-3人)
冷凍生白蝦1號650g*1、阿根廷大魷魚350g*1、智利鮭魚下巴500g*1、鹽漬鯖魚片170g*2、半殼生蠔250g*1
■ 品名:冷凍生白蝦1號(20/30)
■ 成分:白蝦、水、偏亞硫酸氫鈉
■ 重量/規格:淨重:650g/盒
■ 過敏原資訊:本產品含有甲殼類及亞硫酸鹽,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 產地:厄瓜多
■ 注意:蝦殼不可食用
■ 品名:阿根廷大魷魚
■ 成份:魷魚
■ 重量/規格:350g±10%
■ 過敏原資訊:本產品含有頭足類,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使用
■ 原產地:台灣
■ 名稱:智利鮭魚下巴
■ 成分:鮭魚下巴
■ 重量:500g±10%
■ 食用方法:解凍後,煎熟或氣炸過食用
■ 過敏原資訊:本產品含有頭足類,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使用
■ 原產地(國):智利
■ 品名:薄鹽鯖魚片
■ 重量/規格:170g±10%
■ 成分:冷凍鯖魚、鹽、糖、L-麩酸鈉、異抗壞血酸鈉(抗氧化劑)
■ 食用方式:解凍後,煎熟食用
■ 原產地:冰島/挪威
■ 品名:半殼生蠔L
■ 成分:生蠔
■ 重量/規格:250g±10%(6顆/盒)
■ 過敏原資訊 :本產品含有螺貝類,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使用
■ 原產地:韓國
■ 有效日期:如何盒上標示
■ 保存條件/保存期限:-18℃以下冷凍保存/24個月
■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海揚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地址: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三段5號16樓之五
■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電話:02-85227100
■以消費者收受日算起,至少距有效日期前?日以上:180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F-180065406-00000-2
■投保產品責任險字號:1000字號06PR000624
【注意事項】
☆商品以實物為主,圖片僅供參考
☆為確保食用安全,收到商品後請即刻冷凍(-18度C)保存,並盡速食用,以享食物鮮美
☆產品解凍後請0℃~7℃冷藏保存,勿重複冷凍,並於兩日內食用完畢。
☆解凍時間因設備與天候狀況差異,可依據實際需要調整時間。
【退貨須知】
依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一項:「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
依法條自105年1月1日起,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如因商品有非人為之瑕疵而有退/換貨需求時,請於2小時內拍照存證並立即與本公司聯繫,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貨處理並請保持商品本體、內外包裝、發票之完整性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處理。
冷凍生白蝦1號650g*1、阿根廷大魷魚350g*1、智利鮭魚下巴500g*1、鹽漬鯖魚片170g*2、半殼生蠔250g*1
■ 品名:冷凍生白蝦1號(20/30)
■ 成分:白蝦、水、偏亞硫酸氫鈉
■ 重量/規格:淨重:650g/盒
■ 過敏原資訊:本產品含有甲殼類及亞硫酸鹽,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 產地:厄瓜多
■ 注意:蝦殼不可食用
■ 品名:阿根廷大魷魚
■ 成份:魷魚
■ 重量/規格:350g±10%
■ 過敏原資訊:本產品含有頭足類,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使用
■ 原產地:台灣
■ 名稱:智利鮭魚下巴
■ 成分:鮭魚下巴
■ 重量:500g±10%
■ 食用方法:解凍後,煎熟或氣炸過食用
■ 過敏原資訊:本產品含有頭足類,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使用
■ 原產地(國):智利
■ 品名:薄鹽鯖魚片
■ 重量/規格:170g±10%
■ 成分:冷凍鯖魚、鹽、糖、L-麩酸鈉、異抗壞血酸鈉(抗氧化劑)
■ 食用方式:解凍後,煎熟食用
■ 原產地:冰島/挪威
■ 品名:半殼生蠔L
■ 成分:生蠔
■ 重量/規格:250g±10%(6顆/盒)
■ 過敏原資訊 :本產品含有螺貝類,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使用
■ 原產地:韓國
■ 有效日期:如何盒上標示
■ 保存條件/保存期限:-18℃以下冷凍保存/24個月
■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海揚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地址: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三段5號16樓之五
■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電話:02-85227100
■以消費者收受日算起,至少距有效日期前?日以上:180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F-180065406-00000-2
■投保產品責任險字號:1000字號06PR000624
【注意事項】
☆商品以實物為主,圖片僅供參考
☆為確保食用安全,收到商品後請即刻冷凍(-18度C)保存,並盡速食用,以享食物鮮美
☆產品解凍後請0℃~7℃冷藏保存,勿重複冷凍,並於兩日內食用完畢。
☆解凍時間因設備與天候狀況差異,可依據實際需要調整時間。
【退貨須知】
依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一項:「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
依法條自105年1月1日起,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如因商品有非人為之瑕疵而有退/換貨需求時,請於2小時內拍照存證並立即與本公司聯繫,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貨處理並請保持商品本體、內外包裝、發票之完整性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處理。